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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裕正-公开招标-FJYZ-SG2015-076-集美新城商务中心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7 15: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裕正-公开招标-FJYZ-SG2015-076-集美新城商务中心正式用电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FJYZ-SG2015-076

采购人名称: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            

6021033

采购项目名称:

集美新城商务中心正式用电工程

来源:

企业自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电力工程施工,质量合格,其余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的资质;省外承装(修、试)设施法人企业必须按《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4、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即日起至201593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23043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在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领取

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200元(不含图纸)如需邮寄请付邮寄费50/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5918日上午0900

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开标厅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邓先生,0592-6021033

其他:

 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应附有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电汇、转账,不接受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为方便投标保证金的收、退结算,请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标注项目标号如 :“ FJYZ-SG2015-076—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应单独密封并请随同投标文件同时送达。

投标保证金请按下列开户行、帐号办理: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兴业银行厦禾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29360100100077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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