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金华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宛城区金华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已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审批编号:WCZC[2015]GK064),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宛城区金华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
项目编号: WJJS[2015]GK15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建设地点: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境内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 期:60日历天
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4)投标单位在开标时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证明的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有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5年08月27日至2015年09月02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
4.2投标单位报名方法:本项目只接受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潜在投标人报名需通过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网址:www.wcggzy.com)左侧“会员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报名手册》);潜在投标人若不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需先进行“会员注册”(潜在投标人务必按照要求进行会员注册,否则会员注册审核将不予通过,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潜在投标人负责,“会员注册”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操作手册》)。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时间:2015年08月28日至2015年09月07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4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按以下步骤进行。
缴纳账号:2611 2650 1923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阳中州路支行
账户名称: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若潜在投标人未按此操作,由此造成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潜在投标人缴纳标书费用后,要及时进行标书费绑定并下载文件,若自身原因错过绑定及文件下载时间,造成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负责(详见《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377-61677613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咨询时间: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备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报名操作手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操作手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标书费绑定操作手册》及《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下载标书操作手册》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左侧操作指南查看。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1 开标时间为:2015年09月21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1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独山大道中段656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阳市金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1383776806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阳市梅溪路322号气象局办公楼4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7-66087739
2015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