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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公安局气质联用仪及配套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7 16: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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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揭阳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揭阳市公安局气质联用仪及配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PZJY15-GK015-A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公安局气质联用仪及配套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205,269.00元。

    预算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气质联用仪及配套

2、具体技术参数或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仪器设备的经营范围;

 3、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设备(气质联用仪)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气质联用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人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下列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

2、国、地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5、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6、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产品(气质联用仪)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气质联用仪)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9、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书面承诺函。

以上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会同采购人代表现场进行核查,只有核查合格的投标人,才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28日起至2015年96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91615时00分(提前30分钟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1615时00分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揭阳市公安局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3-8234391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城市家园A幢8-9号(东成渔村东侧)              

          联系人:先生

         电话:0663-8258166

         传真:0663-8258266

      采购文件下载/公示 (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揭阳分

2015年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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