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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福田区综合电子监察系统三期升级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7 16: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福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田区综合电子监察系统三期升级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田区综合电子监察系统三期升级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JX2015FTCG-F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7800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福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区委大楼13楼

联系方式:常工、0755-829185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先生、0755-83780036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财政预算限额()

1

201500193260

福田区综合电子监察系统三期升级项目采购

1.0

 

1,164,000.00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2、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因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营业范围,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商事主体临时信用信息平台http://www.szcredit.com.cn/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并加盖投标法人公章;3、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2年8月开始计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招标机构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供应商必须具有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8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市政府招标机构注册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4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4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有关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6]60号) 、《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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