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广播电视台400平方米演播厅专业舞台灯光、机械、声学装修及视音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7 16: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瓦房店广播电视台400平方米演播厅专业舞台灯光、机械、声学装修及视音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瓦房店广播电视台的委托,对其瓦房店广播电视台400平方米演播厅专业舞台灯光、机械、声学装修及视音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编号:
(1)项目名称:瓦房店广播电视台400平方米演播厅专业舞台灯光、机械、声学装修及视音频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HCG[2015]071
(3)项目预算:620万
二、招标内容:
演播厅专业舞台灯光、机械、声学装修及视音频系统设备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且通过年审。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的舞台灯光一级资质、舞台音响二级及以上资质、舞台机械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为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5)投标人如不是所投主要设备制造商,需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注: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6)企业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8)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9)项目经理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以上所有证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自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瓦房店市新华路8号,劳动保险4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瓦房店广播电视台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琛 联系电话:0411—85579599
传真:0411—85627911
地址:瓦房店市新华路8号,劳动保险四楼。
瓦房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85627303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