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第十五中学餐厅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霸州市第十五中学餐厅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JSJSA-2015-370
采购人名称:霸州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霸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先生 0316-235656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女士 13833261558
采购内容:第十五中学餐厅设备
项目实施地点:霸州市
完成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六条资格要求;
2、投标人须为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生产燃气灶具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生产电热食品加工设备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
5、投标人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燃气用具(厨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燃气大锅灶、燃气双头一温炒灶(中餐炒菜灶)、电热蒸箱(蒸柜、蒸饭车)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
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在购买标书及开标时均须出示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27日-9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保定市天鹅西路518号华海商务中心801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2日14时30 分
开标时间: 2015年9月22日 14 时30 分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采取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3833261558
注:报名时请提供下列有效资质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格证明原件进行资格预审并提交A4纸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备案;面向合格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