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裕正-公开招标-FJYZ-SG2015-076-集美新城商务中心正式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福建裕正-公开招标-FJYZ-SG2015-076-集美新城商务中心正式用电工程 |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FJYZ-SG2015-076 |
采购人名称: |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福建裕正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 6021033 |
采购项目名称: | 集美新城商务中心正式用电工程 |
来源: | 企业自筹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电力工程施工,质量合格,其余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认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承装二级、承修二级、承试二级的资质;省外承装(修、试)设施法人企业必须按《福建电监办关于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入闽施工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4、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 5、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即日起至2015年9月3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2:30至4:30 (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在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领取 |
采购文件售价: | 每套200元(不含图纸)如需邮寄请付邮寄费50元/本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15年9月18日上午09:00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20号基金大厦2楼开标厅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邓先生,0592-6021033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应附有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接受银行电汇、转账,不接受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为方便投标保证金的收、退结算,请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标注项目标号如 :“ FJYZ-SG2015-076—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应单独密封并请随同投标文件同时送达。 投标保证金请按下列开户行、帐号办理: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兴业银行厦禾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129360100100077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