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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物资采购项目(第三包重招)

作者: 发布于:2015-08-27 16: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物资采购项目(第三包重招)

招标公告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委托,就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物资采购项目(第三包重招)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择优选定中标单位。

       一、招标人名称: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科长

               电话:0534-4258224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物资采购项目(第三包重招)

                   (编号:DZLJ-2015-062-3)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平原县第一人民医院物资采购项目(第三包重招),共分为1个包,第三包:五金电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规定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标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兴路1400号)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

(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取招标文件时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人代表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5、基本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注:1、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2、未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购买标书而参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八、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9月17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九、开标日期:2015年9月17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十、本项目联系人:解先生  董女士

联系方式:0534-2581511  15315340224  18766022843

Email:zhaobiao12130@163.com  

十一、平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34-4212123

 

 

山东省鲁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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