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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永泰县环境保护局空气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7 12: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受永泰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编号:  0814-15021072   批 复 号: 2015永泰财购计【037】号 

2.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用途

项目 类型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   方式

地址

1

1-1

二氧化硫分析仪

1

空气自动监测

其他专用设备

量程:最小0~50ppb,最大0~20000ppb(可选:双量程或自动量程)

永泰县环境保护局

0591-62288660

福州市永泰县杨梅路100号

 

1-2

氮氧化物分析仪

1

1-3

一氧化碳分析仪

1

1-4

臭氧分析仪

1

1-5

PM10分析仪

1

1-6

PM2.5分析仪

1

1-7

动态校准仪          (含臭氧发生模块)

1

1-8

零气发生器

1

1-9

SO2/NO/CO校准气/钢瓶和减压阀/干式电子流量计

1

1-10

气象五参数仪

1

1-11

配套采样系统、机架、UPS电源等辅助设备

1

1-12

子站数据采集系统

1

1-13

站房(20平方,含防雷系统)

1

1-14

运营维护(三年)

1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 8  27 日至2015 9 11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北京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

5.项目联系人: 李飘  

联系电话: 0591-87803589     传真:0591-87767987 

公司网址:www.huaminzb.com                                    

6.投标人资质要求:

6.1投标人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6.1.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6.1.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1.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6.1.4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1.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2 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需放入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截标时间:2015  18  090(北京时间)。

8.开标时间:2015  18  0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 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10.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开户名称: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帐    号:  117130100100040362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1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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