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陵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所需宁陵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4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宁陵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4标段(二次)开标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在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雪苑路交汇处)第三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宁陵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商宁财采购[2015]019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21000.26(元)
拟任项目经理:陈鹏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1122370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044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正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21599.51(元)
拟任项目经理:范广甫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9111988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2)00293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阳建工集团
中标金额:1026800.43(元)
拟任项目经理:刘红伟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3134076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1074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2015年8月26日至8月28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商丘市水利局
电话:0370-2691621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宁陵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商丘市宁陵县永乐北路488号
联系 人:郝先生
电 话:0370-77538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室
联 系 人: 龚先生
电 话:0371-63899156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