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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所需宁陵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4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08-27 11: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陵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4标段(二次)开标会议于20158181530分(北京时间)在商丘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丘市神火大道与雪苑路交汇处)第三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宁陵县2015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商宁财采购[2015]019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鼎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21000.26(元)

拟任项目经理:陈鹏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1122370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044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正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021599.51(元)

拟任项目经理:范广甫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09111988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200293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阳建工集团

中标金额:1026800.43(元)

拟任项目经理:刘红伟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3134076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1074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2015826日至828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商丘市水利局

电话:0370-2691621

六、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 人:宁陵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局

   址:商丘市宁陵县永乐北路488

联系 人:郝先生 

    话:0370-77538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1702

联 系 人: 龚先生

电 话:0371-63899156

201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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