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关于中小学、幼儿园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小学、幼儿园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教育文化体育局,项目资金来自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2.1 项目名称: 中小学、幼儿园教室多媒体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HXZB20150549;
2.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标准;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采购内容为平板一体机---多媒体教学设备共计128套(触控平板、配套计算机、组合式推拉绿板);上述招标范围内所需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险、装卸、施工、调试、验收、交付使用及其缺陷修复等一切工作和义务;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
2.6 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满足本项目要求;具有良好的供应能力;并拥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 所投主要产品应获得中央电化教育馆班班通项目入围证书。
3.3 投标人须为“河南省教育厅教基一(2012)446号文件》公布的关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入围厂商或经其授权的经销商(生产商(含组合式推拉绿板)提供预审合格证明原件,经销商提供加盖生产商公章的复印件并附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3.4 多媒体设备生产厂家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公司参与投标。
3.5 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报名及开评标必须在有效期内);
3.6 投标人开标时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3.7 供应商于2013年以来具有同类供货业绩50万以上的合同三份(提供供货合同原件);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7日至 2015 年9月2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013室3号窗口(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产品生产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此招标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或证明原件以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代理商需提供);河南省教育厅教基一(2012)446号文件公布的关于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入围厂商证明文件;中央电化教育馆班班通项目入围证书、厂商或代理商注册地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证件。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联系人:贾先生
电 话:1370078524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殷女士
联系电话: 13403780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