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四和社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卫辉市四和社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项目已经卫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内资金和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卫辉市唐庄镇四和社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四和社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室外配套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15GZ066号
2.3建设地点:卫辉市唐庄镇四和社区
2.4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卫辉市四和社区美丽乡村建设室外配套工程的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括的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卫辉市四和社区美丽乡村建设室外配套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保修期监理。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
2.6要求工期:
施工标段:90日历天;
监理标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 施工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监理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于
4.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件。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等证件。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时还应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5.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5.3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1000元/套、监理标段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监督单位
卫辉市纪检委 卫辉市人民检察院 卫辉市发改委 卫辉市审计局 卫辉市财政局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监管科
8.发布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人民政府网、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等媒体
9.联系方式
卫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联系人:
招标人:卫辉市唐庄镇四和社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