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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索河实验小学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7 11:3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荥阳市索河实验小学维修工程项目已由郑州市财政局以郑财预【2014】8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荥阳市索河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荥阳市索河实验小学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荥阳市索河实验小学;

2.3. 项目概况:荥阳索河实验小学操场路面混凝土结构拆除及广场铺装等;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

2.6. 质量要求: 合格;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3.1.4. 投标人拟派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造价员)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

3.1.5.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员工,具有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壹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

3.1.6.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三年(近三年指2012年、2013年、2014年,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要求企业成立后各年度)无亏损,具有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书;

3.1.7.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出时间,查询范围:企业及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外地企业需到荥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进荥备案登记手续(建管科咨询电话0371-64600441)。

4.投标报名

4.1. 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 8 月 27 日至2015年 9 月 2 日,每天上午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荥阳分中心(荥阳市惠民路建设局北配楼三楼)。

4.3. 投标报名时须项目经理(持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原件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壹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携带本公告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所有原件供查验、留两套与原件一致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4.4. 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5. 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荥阳市索河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女士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15036078666

电 话:0371-67978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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