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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大学学生公用燃煤蒸汽锅炉气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7 10: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边大学学生公用燃煤蒸汽锅炉气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73-1541GNJL01234/1-2
1.招标条件
延边大学学生公用燃煤蒸汽锅炉气化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以吉财采计X[20150730]-7808号采购任务书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延边大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边大学学生公用燃煤蒸汽锅炉气化改造工程,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锅炉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142.2万元;第二标段土建水电工程-招标控制价:57.8万元。
2.2 建设地点: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公园路977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第一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510,计划竣工日期均为2016810 日,工期93日历天;第二标段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928日,计划竣工日期均为20151111日,工期4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资质,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并无在建工程。
3.3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不能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燃气管道安装资质、具备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220132014)内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2012201320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22013201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投标人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3.4投标人须执行吉建管【20159号文件。
3.4 拒绝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827日至20159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0分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窗口第一标段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第二标段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92113,地点为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边大学
  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延吉市公园路977
联系人:廉老师
联系电话:0433-2733751
 
招标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416
人:张宁
办公电话:0431-81150785            

     真:0431-81150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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