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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国际招际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性住房(宜居家园一期)污水外网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7 10: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际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性住房(宜居家园一期)污水外网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际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性住房(宜居家园一期)污水外网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ZZJL2015-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8888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2185号

联系方式:董科长0431-879718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0431-8788882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性住房(宜居家园一期)污水外网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招标人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 政府投资 ,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招际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保障性住房(宜居家园一期)污水外网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2.2   招标范围:该项目施工图纸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总投资约197.6万元,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本项目依据实际发生工程量及财审最终决算结果进行工程结算)。

2.4   工程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2.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已落实。

2.6   计划工期: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9 19 日,计划竣工日期均为2015年 10 18 日,工期 30 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以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需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

3.3财务要求:( 2012、2013、2014)近3年不亏损。

3.4业绩要求:(2012、2013、2014)近3年具有2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3.6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8 27日至20159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分(北京时间),到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7)、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8)、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留存报名处,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 9 169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3层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同时发布。

七.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2185号

邮    编:130062

联 系 人:董科长

电    话:0431-87971817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际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

邮    编:130103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431-87888828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证书,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人员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需提供由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3.3财务要求:( 2012、2013、2014)近3年不亏损。3.4业绩要求:(2012、2013、2014)近3年具有2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3.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3.6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7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02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锦湖大路1357号慧谷大厦3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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