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外勤执法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秋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外勤执法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外勤执法系统
项目编号:QSCG-2015-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霍袁斌
项目联系电话:0319-22750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邢台市泉北大街791号
联系方式:刘亚涛 联系电话:0319-223609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秋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霍袁斌 0319-2275085
代理机构地址: 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长城花苑商务楼8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项目为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外勤执法系统,包括前端部分和平台部分(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3、投标人必须提供主要产品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产品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4、投标人须具备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5、投标人须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7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东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主要产品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产品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提供生产许可证原件)、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注:投标单位所投主要产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需现场测试并取得采购方出具应用测试报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