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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椒县美好中心村绿化工程规划方案编制与施工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6 17: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2015年全椒县美好中心村绿化工程规划方案编制与施工

设计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QJCG-F2015035

发布时间:2015825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2015年全椒县美好中心村绿化工程规划方案编制与施工设计

2、招标人:全椒县林业局

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六个中心村(西王镇管坝、大墅镇汪店、古河镇蔡集、二郎口镇下陶、武岗镇中心及襄河镇花园)绿化工程规划方案编制与施工设计,设计费约50万元。

2、编制与设计周期:910前与镇、村对接,对各中心村进行实地勘察和调研,在全县统筹考虑下,提出各中心村绿化规划原则意见,拿出绿化规划方案初稿;925前召开评审会,汇报并讨论规划初稿,统一意见后交设计单位编制正式规划方案(含评审);1110前,根据绿化规划和各中心村建设进度,依次对各中心村进行绿化设计,提交施工图和苗木清单。

3、招标范围:测量、勘察、规划方案编制(包括成果文件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以及与之配套的现场技术服务等工作。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

4、投标人近三年(20127-至今)承接过5个及以上或绿化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中心村绿化工程设计的业绩(合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严禁挂靠、围标、串标,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条件履约,否则将视为挂靠行为。如投标人有上述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给予相应的处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单位于201582517时后,自行登录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质答疑

1、本工程不再召开预备会,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58289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qjzbcgjyzh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582818时后在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通知公告更正补充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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