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幸福村经济合作社综合楼项目(电梯)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幸福村经济合作社委托,就椒江区海门街道幸福村综合楼项目(电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HCG-2015082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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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
2、投标品牌电梯生产企业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有速度不少于1.5m/s的曳引式客梯的被许可制造
3、投标品牌电梯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小于13000万人民币或2000万美元
代理商同时要求注册资金大于等于200万元人民币
4、若是代理商投标,应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604号(阳光国际公寓13幢2001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5000.0
交付方式:现金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单位介绍信
b、制造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c、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件和代理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仅指代理商)
d、企业和投标产品介绍(含电梯的型号及参数等)
e、报名联系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f、注:请将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正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6-88199701
地点:台州市椒江区中山西路604号(阳光国际公寓13幢2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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