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警用设备(枪弹柜、子弹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 的委托,对 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警用设备(枪弹柜、子弹箱)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Z0152861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警用设备(枪弹柜、子弹箱)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2.4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台) 交货期 1 枪弹柜 14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 2 子弹箱 2200
备注:
1.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招标需求书。
2.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供应商资格”相关资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要求邮寄招标文件的应先传真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投标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26日起至2015年9月1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9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8日9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现对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2日,共五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查询: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李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020-87554018 87554238 | 电话: | / |
传真: | 020-87554028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630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詹壹富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87554238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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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08386112-01-00304-1748-07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非保证金专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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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