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县第二中学实验室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受延庆县第二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延庆县第二中学实验室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延庆县第二中学实验室改造
项目编号:LJD-YQ-201507-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双燕
项目联系电话:010-6917868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延庆县第二中学
地址:延庆县菜园南街19号
联系方式:杜老师,010-811966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双燕,0106917868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康安小区15号楼2至3层15-9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关于“延庆县第二中学实验室改造”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延庆县第二中学实验室改造
招标编号:LJD-YQ-201507-008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延庆县第二中学
采购人地址:延庆县菜园南街1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119660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镇康安小区15号楼2至3层1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9178683
招标内容
本次财政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壹拾陆万零玖佰柒拾元贰角(¥2160970.20元)。
采购数量
一批
简要技术需求
实验室所需设备购置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 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延庆县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依据延纪发[2012]10号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本项采购未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手续,故供应商所投货物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8月26日至2015年09月01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
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不办理邮寄,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康安小区15-9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样品递交时间:同开标时间
样品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延庆县教育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分法
其中,商务部分(15分)、技术部分(35分)、服务评审(20分)、经济评审(30分)。
联系信息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双燕
联系方式:010-69178683
备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成立一年内的企业可提供当年验资报告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请提前电话联系!
北京利君达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2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 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运作,具有法人资格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及延庆县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 依据延纪发[2012]10号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 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以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须获得财政部门的批准,本项采购未办理采购进口产品的申报手续,故供应商所投货物仅限产自中国境内的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6.097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6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延庆县康安小区15-9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延庆县教育委员会四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小微企业加分,节能环保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