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集美物流园区(前潮路)污水提升泵井工程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公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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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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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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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HCGK-JM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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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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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业主)、厦门市集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78号 林小姐 0592-610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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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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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03-1905楼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电话:0592-5333805 传真:0592-5333807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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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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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物流园区(前潮路)污水提升泵井工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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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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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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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用途、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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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物流园区(前潮路)污水提升泵井工程设备(预算价¥396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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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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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 1.2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书、纳税证明及社保缴交证明等); 1.3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到相关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相关查询证明资料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具备中标资格。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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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地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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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6日至2015年09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3:00:00-5:30:00](北京时间);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03-1905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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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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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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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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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16 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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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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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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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名和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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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小姐 0592-5333808/5333807(传真)谢小姐 0592-658128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小姐 0592-5333805/533380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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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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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工行鹭江支行 账 号:4100020038000001026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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