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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集美物流园区(前潮路)污水提升泵井工程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6 18: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告项目

  

 

  公告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2015-HCGK-JM05

  

 

  采购人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业主)、厦门市集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天安路78号

  林小姐 0592-610610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和联系方式:

  

 

  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03-1905楼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

  电话:0592-5333805  传真:0592-5333807

  网址:www.xm-hc.com 邮编:361000

  

 

  采购项目名称:

  

 

  集美物流园区(前潮路)污水提升泵井工程设备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

  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项目性质):

  

 

  集美物流园区(前潮路)污水提升泵井工程设备(预算价¥3960000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政府采购。

  

 

  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

  1.2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书、纳税证明及社保缴交证明等);

  1.3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到相关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相关查询证明资料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具备中标资格。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地点、方式:

  

 

  2015年08月26日至2015年09月1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00-11:30:00]或下午[3:00:00-5:30:00](北京时间);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1903-1905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海沧区沧虹路95号工商银行八楼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厦门市翔安区五权路2665号之5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邮费到付)。

  采购文件邮寄购买标书费账户: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银行银隆支行   账 号:8751020109007675

  

 

  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15-09-16  9:30:00

  

 

  开标地点:

  

 

  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政府采购集中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联系人

     姓名和电话: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许小姐 0592-5333808/5333807(传真)谢小姐 0592-6581288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郑小姐 0592-5333805/5333807(传真)

  

 

  其他:

  

 

  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开户名:厦门市华沧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厦门工行鹭江支行

  账 号:4100020038000001026

  保证金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小姐 0592-5333806/533380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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