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系统开发部份)招标公告
YC201531217全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系统开发部份)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受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的委托,对全省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系统开发部份)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YC201531217;
2.2 招标内容:云南省民生资金监管平台项目应用系统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民生资金信息公开系统、建设民生资金业务管理系统和建设民生资金监管督办系统。
具体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注: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必须整体进行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2.3本项目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180个日历日完成系统的设计、开发、安装、测试和发布工作;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1)如售后服务机构为供应商的分支机构的,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驻昆机构登记证复印,并提供服务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2)如售后服务机构为供应商的长期售后服务合作单位,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双方的合作协议复印件及售后服务合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服务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为本项目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云南省信息技术发展中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网址:www.yngp.com),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外地单位如需报名的,请以传真的形式在介绍信上注明该项目编号、邮箱地址、联系人、传真及手机号码,并电话确认。未确认而导致未报名的责任自负。
4.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地点要求见本公告4.1条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科发路与科高路交叉口)交易大厦2楼开标厅8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云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
联系人:张建伟
联系电话:0871-6399103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省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 系 人:曹雯静 胡建昆
联系电话:0871-65339549 65300229
传 真:0871-65360873 65300229
地 址:昆明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交易大厦6楼
邮政编码:650106
开户名称:云南省招标采购局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西市区支行
账 号:2502016019026311003
7 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采购信息、中标公告均在以下媒体发布:
YC201531217招标文件(定稿8.2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