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吉市行政事业单位大型车辆维修及轮胎、各类车辆配件、润滑油定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吉市财政局委托,就2015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大型车辆维修及轮胎、各类车辆配件、润滑油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采购编号 : YJZC2015-10084
2. 采购项目:2015年度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大型车辆维修及轮胎、各类车辆配件、润滑油定点采购
3. 采购内容:第一包:大型车辆维修;第二包:大型车辆轮胎;
第三包:各类车辆配件;第四包:各类车辆润滑油。
*投第一包的投标企业,不得投第二、三、四包。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应规章的规定。
(二)必须持有合格的下列证照:
1、《工商营业执照》
2、《国、地税税务登记》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仅限第一包)
4、投标企业必须开具机打发票。
5、提供环保部门颁发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限第一)
(三)经营场所在延吉市区内,安全方面要符合消防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四)根据《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供应商注册登记暂行办法》已注册成为会员供应商。
(五)投标人应提供2014年至开标前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无欠税证明。新注册企业应提供成立当月至开标前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无欠税证明。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检察院和工商部门开具)
6.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5年8月27日-2015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委派授权代表持法人代表授权书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延吉财政局503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2 地点:延吉市财政局5楼(503)招标科
6.3联系人:许学俊
6.4联系电话:0433-2266031
7. 投标保证金: 每包10000元整人民币。
7.1 投标保证金缴纳:2015年9月16日16点之前以公司名义转账至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并拿银行回单到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延吉市财政局505室)换取收据确认参加投标。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 号:22001686138059000059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吉支行
*开标之前没有换取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收据的投标将被拒绝。
7.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5年9月16日16:00(北京时间)
8.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17日9:00(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9.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7日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州暨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开标室二 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市政府大院3号楼)
11.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延吉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延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 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