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通讯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固始县采购中心受固始县公安局委托,对固始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通讯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名称:固始县公安局350兆数字集群通讯系统建设项目
二、采购编号:GSZZ-2015-031
三、采购人名称:固始县公安局
四、采购代理机构:固始县采购中心
五、采购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商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注册,具有本项目所需货物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报名时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商所投产品必须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关于数字集群(PDT)设备的检测,获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报告》,必须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
4、为了确保模拟向数字的平滑过渡及互联互通,必须出具本项目中主要设备能够数模兼容,并能够与原模拟集群基站进行有线联网的技术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投标和电子邮件。
七、相关事宜安排
1、招标采购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日起至2015年9月2日15:00(北京时间)止,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地址:固始县政府附西楼三楼4316室。
2、招标开始时间2015年9月17日下午15:30时(固始县采购中心4306房间)
3、本次招标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并在招标前从投标人单位基本帐户转汇到政府采购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收款单位:固始县财政支付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固始县支行营业厅,账号:764101040007348;未成交响应人保证金在发出成交公示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成交响应人履约金(以采购人及供应商合同约定方式支付)。
八、投标报价
1、供应商须按“报价表”格式逐项报价,并注明所投货物的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等。
2、投标报价应包含货物成本、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的运费、安装调试费、售后服务费、保修期费用、税费等一切费用在内。
九、供货质量、地点
1、供货及安装地点:固始县内指定地点.
2、供货质量要求:成交单位在签订合同后,须提供全新的,满足“货物采购需求”,达到国家质量检测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及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并供货安装调试到位。
十、付款方式
货物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运行3个月后验收,经验收合格后15天内,向供货商支付货款的85%,剩余15%转为质保金,分三年付清,第一年付合同总金额的5%,第二年付合同总金额的5%,第三年付合同总金额5%。
十一、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
供应商须对所采购货物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售后服务必须达到行业规定的要求。
十二、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一正三副(需装订成册并密封报送)。
2、投标文件组成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及项目报价。
十三、评标原则
1、成立招标委员会
招标委员会5人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固始县政府采购中心专家库专家组成;
2、评标原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3、无效报价
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按无效标处理,退出评标:
(1)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
(2)投标文件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询价响应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4)投标响应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没有被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5)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签订合同
成交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5个日历天内签订合同,若成交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综合分次高的单位递补为成交单位,同时采购单位可保留重新招标的权利。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固始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先生13703768545
采购代理机构:固始县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13193898175
报名联系人:王女生 0376-4667093(13323970077)
固始县采购中心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