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同乐文化广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结果公告
郑州市同乐文化广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结果公告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郑州市同乐文化广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同乐文化广场景观提升改造工程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郑州市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东风路同乐广场;
建设规模和内容: 广场改造
建设周期:15日历天;
投资概算:约236万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于2015年8月3日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8月26日
评标地点:郑州市红专路政六街交叉口豫棉宾馆三楼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骆建、阴利、梁素霞、马玉生、岳春阳
五、中标信息:
第一中标人:河南省精中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28.978765万元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15日历天
第二中标人:林州市太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30.595911万元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15日历天
第三中标人:林州八建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31.160917万元
中标质量:合格
中标工期:15日历天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1- 63679505
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传真:0371-69103877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点击下载]
郑州市惠济区刘寨街道办事处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