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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6 16: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招标代理人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测系统补充完善、建设监理、水文基础资料收集处理、沿河村落处沟道控制断面及房基高程测量及山洪动态预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2.2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1323

2.3标段划分:根据工程需要,本次招标共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内容如下:

监测系统补充完善Ⅰ标:建设任务为洛阳、南阳、三门峡市共202处雨量监测站改造。

监测系统补充完善Ⅱ标:建设任务为除南阳、洛阳、三门峡外其他市共71处雨水情监测站改造(66处雨量站,5处水位站,水位站点土建改造1处)。

监测系统补充完善Ⅲ标:建设任务为146处监测站改造并加装卫星通道(48处雨量站,98处水位站,其中56处站点改造部分不包括水位传感器,水位站点土建改造13处),省中心卫星数据接收平台改造及卫星数据接入现有遥测系统兼容性改造。

建设监理标:河南省2015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监测系统补充完善三个标段全部过程全部内容的监理。

水文基础资料收集处理标:主要完成二七区、荥阳市、新郑市、登封市、龙安区、安阳县、汤阴县、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浚县、凤泉区、卫辉市、解放区、中站区、马村区、山阳区、博爱县、沁阳市、孟州市、襄城县、长葛市、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光山县、潢川县、驿城区、西平县、确山县、泌阳县、巩义市32个县(市、区)主要水文气象资料收集、处理。包括暴雨参数资料、水文站历史最大流量资料、暴雨洪水资料、小流域设计暴雨洪水计算方法、编制水文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报告。

沿河村落处沟道控制断面及房基高程测量标:郑州市二七区、荥阳市、新郑市、登封市,安阳市龙安区、安阳县、汤阴县,鹤壁市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浚县,新乡市凤泉区、卫辉市,焦作市解放区、中站区、马村区、山阳区、博爱县、沁阳市、孟州市,许昌市襄城县、长葛市,信阳市浉河区、平桥区、罗山县、光山县、潢川县,驻马店市驿城区、西平县、确山县、泌阳县,以及巩义市等32县境内的1463个沿河村落处沟道断面测量及房基、洪痕高程测量。

山洪动态预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标:选择河南省栾川县典型小流域作为山丘区小流域暴雨洪水分析理论应用试验区。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例如航测,高精度遥感,实时无线数据传输,高性能计算等),开展基于并行计算的山区洪水分析模型的开发和验证,并发展基于多源异构系统数据的实时共享,融合多源数据和模型的实时洪水分析系统,最终形成面向公众及行业服务的山洪动态预警及信息发布平台。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要求

监测系统补充完善标段拟定工期:3个月;

建设监理标段拟定服务期:15个月(含保修期1年);

水文基础资料收集处理标拟定工期:3个月;

沿河村落处沟道控制断面及房基高程测量标拟定工期:3个月;

山洪动态预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标拟定工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所投标段的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除需满足以上要求外:

监测系统补充完善Ⅰ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其主要产品(RTU设备终端、翻斗雨量计)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监测系统补充完善Ⅱ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其主要产品(RTU设备终端、翻斗雨量计、浮子水位计)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监测系统补充完善Ⅲ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其主要产品(RTU设备终端、翻斗雨量计、浮子水位计、北斗卫星终端)应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口设备除外),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建设监理标投标人需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水文基础资料收集处理标投标人需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

沿河村落处沟道控制断面及房基高程测量标投标人需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山洪动态预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标投标人需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甲级资质或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勘测设计甲级资质。

3.3 投标人可对监测系统补充完善标的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按标段顺序中2个标段。

3.4投标人应出具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

3.5本次招标除山洪动态预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标外,其余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08260901(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郑州市经三路与红旗路交叉口东北角豫水大厦5005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按本公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件、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
地 址:郑州市纬五路10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0371-65571723

招标代理人: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郑州市经三路与红旗路交叉口东北角豫水大厦5005

联系人:索站营    

电话/传真:0371-65350087

邮箱:shanhejianl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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