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医院新院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漳平市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院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院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
项目编号:RWZB-2015-25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7-25567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漳平市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郑 0597-255673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E栋,804);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货物名称 | 年限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1 | 新院后勤服务社会化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漳平市医院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且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通过上一年度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含有医院物业管理或医院保洁服务项目等经营范围。(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6)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7)投标人具有国家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证书(8)投标人在国内有管理三级综合性医院的后勤管理经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项目的合同书或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1)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6日 14:30 至 2015年09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E栋,804);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会议室(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商务营运中心,商会大厦E栋,804)。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