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金塔县阳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源厂烟气脱硫除尘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酒泉市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受金塔县阳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热源厂烟气脱硫除尘项目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JTCB(2015)75号
二、招标内容:热源厂烟气脱硫除尘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金额:4580000元(大写:肆佰伍拾捌万元整)
四、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省建设厅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和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含锅炉烟气脱硫除尘)(原件)。
3、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9月9日8:30-11:30,14:30-17:30(节假日休息)。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项目执行股(金塔镇解放路266号)。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招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招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8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甘肃省金塔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金塔县阳光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东 联系电话:13830162909
采购代理机构: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张炯光 王彦魁
联系电话:0937—4420824(传真)
金塔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