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国家区域试验抗性鉴定站建设项目农机具及仪器设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河南省安阳市国家区域试验抗性鉴定站建设项目农机具及仪器设备项目
时 间:2015年08月26日
招标编号:HNCS-2015-MHS01
项目批准文号: 农科办基建【2015】140号
1. 河南中旭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采购人)委托,就河南省安阳市国家区域试验抗性鉴定站建设项目农机具及仪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所在地址得到进一步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2、招标内容:
包号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包一 | 1-1 | PCR仪 | 2 |
1-2 | 台式高速离心机 | 1 | |
1-3 | 混合震荡研磨仪 | 1 | |
1-4 | 超净工作台 | 2 | |
包二 | 2-1 | 灭菌锅 | 1 |
2-2 | 光照培养箱 | 2 | |
2-3 | 干燥箱 | 2 | |
2-4 | 实验用冰箱 | 3 | |
2-5 | 恒温摇床 | 2 | |
包三 | 3-1 | 自走式采棉机(单独一包) | 1 |
包四 | 4-1 | 施肥机 | 1 |
4-2 | 铺膜打孔机 | 1 | |
4-3 | 小型播种机(6马力) | 1 | |
4-4 | 小型犁地拖拉机(9马力) | 1 | |
包五 | 5-1 | 小型自动气象数据采集站台 | 1 |
包六 | 6-1 | 数粒仪 | 2 |
包七 | 7-1 | 产量测产系统 | 1 |
本项目共分7个包,投标人可以投全部的包,也可以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但不允许将某一包的内容拆开来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和合同授予以包为单位。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所属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函,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3.3 同一型号的产品厂家同一包授权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3.4 所投产品的原产地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合格来源国;
3.5 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有供应进口设备的资质和经验,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6 按本招标公告的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4、 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2日每个工作日的10: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每包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邮寄,需另加人民币100元(RMB100.00)。招标代理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4.2 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机构的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及包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旭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民生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
银 行 帐 号:3001 0141 7000 9689
4.3 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需查看原件并留存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须在下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6日上午10:00时 (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9号国泰财富中心909室。
6、兹定于下列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1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6日上午10:00时 (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9号国泰财富中心909室(开标厅)。
7.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
联系人:阮老师
电 话:0372256223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旭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9号国泰财富中心909室
邮 编:450046
联系人:樊先生、任女士
电 话:0371- 65862097
传 真:0371- 6586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