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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学中心展陈方案设计比选及方案整合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6 16:3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务院参事室(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国学中心展陈方案设计比选及方案整合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开展公开招标工作,并就公开招标事宜发布如下公告: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中国国学中心展陈项目

1.2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3     项目投资:展陈计划投资约52000万元

2、招标方式、内容及标段划分

2.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2  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是针对中国国学中心未来的16个重点空间区域进行展陈方案设计征集比选工作以及后期方案整合工作。16个重点空间区域分别是:1序厅(国学堂)首层、2青少年国学体验中心二层、3国学主题馆三层、4民族学术馆三层、5光耀中华馆三层、6经学馆四层、7史学馆四层、8文学馆四层、9儒学馆五层、10佛学馆五层、11道家馆五层、12孙子兵法馆六层、13易学馆六层、14中医药馆六层、15中外交流馆七-八层、16文字馆地下一层。

2.3  本招标项目按照上述招标内容,将16个重点空间区域共划分为如下八个标段:

1)一标段:一层国学堂的展陈设计方案征集比选及后期方案整合;

2)二标段:二层青少年国学体验中心的展陈设计方案征集比选及后期方案整合;

3)三标段:包括三层国学主题馆、民族学术馆、光耀中华3个馆的展陈设计方案征集比选及后期方案整合;

4)四标段:包括四层经学馆、史学馆、文学馆3个馆的展陈设计方案征集比选及后期方案整合;

5)五标段:包括五层儒学馆、佛学馆、道家馆3个馆的展陈设计方案征集比选及后期方案整合;

6)六标段:包括六层易学馆、孙子兵法馆、中医药馆3个馆的展陈设计方案征集比选及后期方案整合;

7)七标段:包括七至八层中外文化交流馆1个馆的展陈设计方案征集比选及后期方案整合;

8)八标段:地下一层文字馆1个馆的展陈设计方案征集比选及后期方案整合;

2.4  投标人可任选其中一个标段或若干标段投标,最终按照评审结果,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提交投标报名资格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下述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

3.1.3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

3.1.4投标人具有近十年内完成的,项目规模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博物馆、展览馆、大型会展中心的展陈设计业绩;

3.1.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应当具有高级职称,且具有主持过项目规模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博物馆、展览馆、大型会展中心的展陈设计业绩。

3.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审查方式及要求:

3.2.1  若满足上述3.1款资格条件的任一标段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数量超过7家时,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审查方式,择优邀请7家投标申请人参加该标段的投标;

3.2.2  若满足上述3.1款资格条件的任一标段的投标申请人报名数量在7家及以内时,招标人将邀请满足3.1款资格条件的全部投标申请人参加该标段的投标。

3.2.3  只有收到招标人发出的相应标段投标邀请函的投标申请人方能参加该标段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提交资格申请文件

4.1 满足上述第3条资格条件并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或若干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于20158 26 日—201591日的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前往招标代理机构针对拟投标段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时需同时按照4.2条的规定,针对所投标段提交投标资格申请文件。同时参加若干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同时针对不同标段按照下述要求同时提交相应标段的资格申请文件。

4.2 投标申请人按照标段报名时,应当同时针对一个标段提交一式一份密封的投标资格申请文件,内容及要求如下: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企业介绍;

(5)   投标人近十年内(200581日至递交报名文件止)已完成的博物馆、展览馆、大型会展中心的展陈设计的业绩(特别是项目造价在2500万元及以上的)并附业绩证明文件,如合同主要章节或成果文件等。同时投标人应选择1-2个典型的设计案例进行介绍,并应附能充分表现设计特征的实景照片或效果图1~2张。

(6)   投标人拟派设计服务团队情况说明及各成员简历(简历至少包括各成员已完成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工作经验、获奖作品等);

(7)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资格能力的其他资料。

(8)   投标人应当将上述资料按序装订成册(案例实景照片或效果图可不装订,另行提交),并在封面注明“中国国学中心展陈方案设计比选及方案整合项目(标段)投标资格申请文件”,并由投标申请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5、领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评审工作结束后,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发出相应标段的投标邀请函,并告知领取招标文件的具体时间及地点。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接收投标邀请函并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投标人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投标人将可能被禁止重新参加与该项目有关的招投标活动。

7、方案补偿费

按照每个标段展馆数量,每个标段设计比选方案综合排名取前5名为入围方案,第1名给予方案补偿费每个展馆12万元;第2名给予方案补偿费每个展馆8万元;第3名给予方案补偿费每个展馆5万元;第4名给予方案补偿费每个展馆3万元;第5名给予方案补偿费每个展馆1万元。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招标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502

联系人:苏显达、刘宸屹

联系电话:010-88395155-8025/8090

传真:010-88393537

10、招标人:国务院参事室

联系人:李楠、赵荣琴

电话:010-85118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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