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两癌项目宫颈癌检验服务采购项目(重招)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的委托,对 2015年两癌项目宫颈癌检验服务采购项目(重招)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1216N1521C1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两癌项目宫颈癌检验服务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1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可以仅对部分内容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的资格条件: 2.1承诺项目所使用的液基细胞学主要检测耗材需获得中国SFDA认证或美国FDA认证;该试剂在本实验室应用超过2万人次; 2.2液基细胞学年检测能力达到300例/工作日; 2.3拥有注册病理诊断医师数量不少于10人,其中病理学中级以上职称不得少于5人,病理学高级职称不得少于1人; 2.4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保证体系,包括:1)实验室通过的CAP或ISO15189质量认证; 2)实验过程中有质量控制及活动记录; 3.投标人应提供相关医疗器械及试剂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证登记表; 4.投标人应提供试剂与耗材的检测合格报告(如日常的批批检报告); 5.投标人具备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病理诊断资质; 6.投标人应具备相应资质的宫颈癌检查的诊断团队和技术服务团队进行标本接收、制片、阅片诊断等工作; 7.投标人应具备对筛查出的阳性病例进行复查、确诊、指导治疗的能力; 8.投标人应有病理诊断质量控制团队及相应的宫颈癌检查管理网络系统。须具备省、市、县、乡多重网络实时管理功能,可实现三级数据(数量、年龄、区域、诊断、随访)实时监控、分析汇总; 9.投标人应具备数据分析系统且能为项目主管部门提供分析统计接口,便于项目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所有项目及被检查对象的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公开; 10.投标人须提供相关全程物流服务、专业标本接收团队;服务范围可以覆盖各项目县; 11.投标人需提供专业标本保存体系,液基细胞学阳性片保存不少于15年,阴性片保存不能少于5年。 12.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自行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7月27日起至2015年9月16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7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17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开标室。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下载:0835-1501216N1521C1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 | 张小姐、黄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 |
电话: | 020-87258495-203 | 电话: | / |
传真: | 020-87284598 | 传真: |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 联系地址: | / |
邮编: | 510075 | 邮编: | / |
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 韦先生 | 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 | 聂先生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20-87258495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 |
开户行: | 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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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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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