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福州市青运会城市园林景观布置(立体花坛、花钵、容器、组合容器种花)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青运会城市园林景观布置(立体花坛、花钵、容器、组合容器种花)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青运会城市园林景观布置(立体花坛、花钵、容器、组合容器种花)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FJJX20151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62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江滨大道1号
联系方式:林科138606668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郑0591-8370626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福州市闽江公园管理处委托,对福州市青运会城市园林景观布置(立体花坛、花钵、容器、组合容器种花)项目采购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编号:FJJX2015113
2、招标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7日(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资格标准:
4.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
4.2、投标人还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最新合法有效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苗木或花卉种植、销售或园林(绿化)相关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完整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
(4)近期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无行贿犯罪记录 (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8)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如:3C,节能环保等,必须提供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一期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加★号的),投标时须提供网上下载的网页证明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3C论证证书。)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经年检或年报,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含图纸)售价1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投标人凭最新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出具的介绍信及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购买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9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和地点:于2015年9月15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开标。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报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不包括信函、电报、电子邮件或传真)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并且质疑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不含当日),否则视为认同本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9、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福州市园林局网(http://ylj.fuzhou.gov.cn/)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邮 编:350001
电 话:0591-83706268
传 真:0591-83706622
邮 箱:75505956@qq.com
联系人:小郑
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预算资金:
预算金额作为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合同包 | 最高限价(单位:元) |
1 | 1207900 |
投标保证金账户 合同包一人民币贰万元 | 开户名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账 号:35001877607052500636 | |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杨桥支行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2、投标人还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最新合法有效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苗木或花卉种植、销售或园林(绿化)相关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完整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报价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4)近期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无行贿犯罪记录 (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8)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如:3C,节能环保等,必须提供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最新一期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目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中加★号的),投标时须提供网上下载的网页证明并标明投标产品所在位置、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3C论证证书。)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经年检或年报,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7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6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最新合法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企业出具的介绍信及购买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