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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占道抓拍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6 14: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通过相关人员论证,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采购文件下载):GDXCG2015-084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占道抓拍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壹佰陆拾叁万柒仟壹佰元整(¥:1,637,100.00元)
四、采购信息
4.1、内容:占道抓拍系统。
4.2、数量:一批。
4.3、完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运行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4.4、付款方式:
4.4.1、双方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4.4.2、项目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
(注:采购方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中标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5月份之后任意一个月】
5.3、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且在开标时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5.4提供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须提供广东省技防办备案证明文件),在换证期内提供换发证机关所出具证明文件。
5.5、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投标。
六、公示
6.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
6.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yggzy.cn/)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sdgdx.com.cn)。
七、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7.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8月27日至2015年9月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清远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首层东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若供应商住所地有相关规定的,则按规定执行: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质证书(非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须提供广东省技防办备案证明文件),在换证期内提供换发证机关所出具证明文件。
7.2.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7.2.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8.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17日15时正。(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8.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清远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首层东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九、开标信息
9.1、开标时间:2015年9月17日15时正。
9.2、开标地点:清远市政府办公大楼2号楼首层东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十、采购人信息:
10.1、名称:清远市公安局。
10.2、联系人:欧先生。
10.3、电话:0763-3463408;
10.4、传真:0763-3463408。
10.5、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区连江路110号。
十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1.1、名称: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11.2、联系人:万小姐
11.3、电话:0763-3867761。
11.4、传真:0763-3867731。
11.5、地址:清远市新城东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十二、采购监管部门信息
12.1、名称:清远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2.2、联系人:许小姐。
12.3、电话:0763-3877328。
12.4、传真:0763-3385561。
12.5、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综合大楼七楼。
十三、投标保证金信息
13.1、投标人须于2015年9月9日18时正之前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
13.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如下:
13.2.1、户  名: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2.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署前支行
13.2.3、帐  号:44001760307053006440-2001
13.3、说明:转账、汇款时请注明“GDXCG2015-084投标保证金”字样。
注:1、技术、商务需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2、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3、如所投产品在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则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4、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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