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公安消防大队体育中心站(消防站)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市良庆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体育中心站(消防站)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体育中心站(消防站)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
项目编号:GXDW2015-NN-01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 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57213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良庆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南宁市良庆区庆歌路北侧
联系方式:982235671@qq.com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 工 0771-5721312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教育路22号南湖御景御景阁271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体育中心站(消防站)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南宁市良庆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体育中心站(消防站)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体育中心站(消防站)综合楼室内装饰工程
二、招标编号:GXDW2015-NN-0134
三、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庆歌路北侧
四、工程规模:约95万元
五、工期要求:50日历天
六、资金来源:城区财政资金
七、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八、招标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容为准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必须是国内注册、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企业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处开启状态)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它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2、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十、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发售地点: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教育路22号南湖御景御景阁2711室)。
3、售 价:每本招标文件250元(不含图纸及资料费),招标文件、图纸及资料售后不退。
请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如下材料到以上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⑥、由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⑦、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处开启状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⑧、项目经理在报名单位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的凭证及身份证(须提供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手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清单,缴费时间2014年7月—2015年7月(社会养老保险需同一单位缴费)。以上证件材料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且报名时必须提交原件核验。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15日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教育路22号南湖御景御景阁2708室),
2、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9月15日9时00分在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教育路22号南湖御景御景阁2708室)开标
十三、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www.gxdawang.com
十五、代理业务咨询:
招标代理单位: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覃 工 联系电话: 0771-5721312(兼传真)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南宁市教育路22号南湖御景御景阁2711室
招 标 人:南宁市良庆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大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2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必须是国内注册、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企业业绩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处开启状态)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它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6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0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教育路22号南湖御景御景阁2711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通过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教育路22号南湖御景御景阁270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加强消防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