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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液化气站2015年送气下乡工程(液化气钢瓶)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6 15: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门头沟液化气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送气下乡工程(液化气钢瓶)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送气下乡工程(液化气钢瓶)

项目编号:DH-2015-08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敏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门头沟液化气站

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

联系方式:赵工 010-649584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敏 电 话 :010-64956207-8003;传 真 :010-64956207-80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单元171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备国家认可的有效期内的合格检测报告;7.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经制造厂商针对项目授权的代理商;8.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9.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10.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40.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6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一单元1716室(北苑路、地铁5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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