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卫生计生委城区控蚊药物及配套劳务采购招标公告
东营市卫生计生委城区控蚊药物及配套劳务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卫生计生委城区控蚊药物及配套劳务采购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东城黄河路21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东城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楼311室
一、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8类消杀药物及配套劳务,预算资金170万元,本采购项目分3个分包:
第一分包(预算资金23万元):
1、双硫磷灭蚊幼颗粒剂,计划购置1吨。
2、苏云金杆菌(Bt),计划购置5吨。
3、球形芽孢杆菌(Bs),计划购置5吨。
配套劳务:城区道路24条,约139.6万m2(详见附表1)蚊虫孳生地、栖息地消杀任务。
第二分包(预算资金90万元):
1、5%高效氟氯氰菊酯悬浮剂(长效滞留药),计划购置3吨。
2、16.86%氯菊酯·S-生物烯丙菊酯水乳剂,计划购置5吨。
配套劳务:重点区域绿地8处、东城水系9处、居民区64个,约556.9万m2(详见附表2)蚊虫孳生地、栖息地消杀任务。
第三分包(预算资金57万元):
1、12%高效氯氰·毒死蜱乳油,计划购置6吨。
2、10%顺式氯氰菊酯悬浮剂,计划购置1吨。
3、5%高效氯氰菊酯烟雾弹,计划购置6000个。
配套劳务:公园广场11处、群众休闲集会场所4处,约334.6万m2(详见附表3)蚊虫孳生地、栖息地消杀任务。
注:1、配套劳务是指中标企业在所承担的消杀区域范围内,运用自身管理、技术、人员和设备等,将以上采购的8类药物按规定措施、标准、时限和要求进行喷洒或投放,实现对蚊虫消杀控制并达到规定效果要求的工作任务。
2、配套劳务费用压入药物费用,不另作预算支出。
3、药物共享原则。即:各中标企业不论谁提供的药品,均统一纳入各个分包所对应的配套劳务中统筹使用。
4、一个投标企业可投报多个分包,可中多个分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药物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三)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生产企业执行标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药品代理协议及药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生产企业执行标准;
(四)投标人必须具有提供相应配套劳务的能力,具体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技术人员,管理及专业技术能力等。即:
1、拥有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
2、拥有车载超低容量或大中型喷雾机1台(包括配套车辆)及以上;
3、拥有足够数量手推式和背负式喷雾(粉)器及热烟雾机。
4、拥有成熟的工作方案或技术方案。
(五)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东城郑州路水城国际东门城发会馆3楼311室)。
四、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有关证件(以下证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份):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亲自签名(或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时须提供药品生产厂家有效的农药登记证原件、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原件、生产企业执行标准原件;
4、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文件、生产企业执行标准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加盖生产厂家印章的药品代理协议原件。
5、投标人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拥有相应的消杀设备和车辆清单及相片,工作技术人员名单。
6、可提供承担灭蚊药物销售及配套消杀劳务类似工程的协议合同原件、工作图片(如有则提供)。
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原件,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5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5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曲主任
电话:0546-833676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女士
电 话:0546-8085536 13255607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