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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回迁小区维修定点采购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作者: 发布于:2015-08-26 11: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50812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回迁小区维修定点采购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第2015-60号文件 批准政府采购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5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回迁小区维修定点采购

2.2 工程概况:回迁小区维修定点采购

2.3工程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

2.4计划工期:2015922-2016615日;共267日历天;

2.5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3信誉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投标单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5本工程不允许分包、转包、联合体投标;

3.6外省企业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按吉建管[2014]6号文件办理备案。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826日至20159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分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9151330分(北京时间),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集团二楼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民生大厦4

联系人:殷慧娟

联系电话:0431-84510217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与珲春街交汇长春水务集团二楼招标二部

联 系人:李雨轩

联系电话:13844067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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