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2015年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七星区截污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编号:2015-JL-29(重))招标公告(重)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七星区截污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编号:2015-JL-29(重))招标公告(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七星区截污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编号:2015-JL-29(重))招标公告(重)
项目编号:2015-JL-29(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文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2919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08号
联系方式:李工 0773-38303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文工 0773-2829198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西凤路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建设地点:七星区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道,对七星区各路段进行截污,同时对灵剑溪清淤,并衬砌护堤,包含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项目总投资:约5500万元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招标范围: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的监理服务。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诚信卡,符合桂建管﹝2011﹞8号文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6日 12:29 至 2015年09月01日 12:29(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城西二路92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专职投标员持诚信卡刷卡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5日 12:27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5日 12:28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桂林市环城西二路92号)交易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市发改行审字【2015】1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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