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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6 11: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济宁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公告

济宁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中标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编号:JNBM-2015-G010

2、项目名称:济宁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

3、包组划分:3个包

A包: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进口)及电热板;

B包:超高效液相色谱串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进口)及超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

C包:气相色谱串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进口)及气相色谱仪(进口)。

4、项目概况:济宁市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包括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进口)1台、电热板2台;超高效液相色谱串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进口)1台、超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1台;气相色谱串三重四级杆质谱联用仪(进口)1台、气相色谱仪(进口)1台。预算共计609.2万元。具体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人:济宁市农业局

联系地址:济宁市红星路19号

联 系 人:于安玲        联系电话: 0537-2049186   13153765948

6、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恒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苏娟        联系电话: 0537-2783339   15020718800

联系地址:济宁市洸河路123号兴唐大厦7楼703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具备提供货物能力的投标单位(生产商或代理商);

2、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的资格:

生产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代理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家针对本设备的授权书原件,进口设备必须提供生产厂商授权文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证件,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否则将作为废标处理;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生产商的授权委托无效,失去投标资格;生产商如委托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商不得再参与投标。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情况均真实有效;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

5、必须具有售后服务能力;

6、截止到开标当日,报价单位(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或诚信黑榜。(报价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7、投标单位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项目可兼投兼中。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826日—201591609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www.jnggzyjy.gov.cn)。

4、网络操作咨询电话(电子信息部):0537-3202119、2653277。

四、重要说明

各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部门采购类企业注册流程》

对于划分标段的项目,投标人进入网上投标报名系统后,务必按公告要求填报你所要报名的标段,因误报、漏报项目标段而带来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负。

招标文件同时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nggzyjy.gov.cn)发布,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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