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营养餐(大米、猪肉)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采购单位)委托,就营养餐(大米、猪肉)二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营养餐(大米、猪肉)二次
二、招标项目编号:ASZX-2015-ZG013号(A、B包)
三、项目序列号:安市公资交(购)字告[2015]197号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1752.2
2.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A包一标段 | 大米 | 207460公斤 | 129.5万元 |
A包二标段 | 大米 | 175800公斤 | 93.9万元 |
A包三标段 | 大米 | 170830公斤 | 93.3万元 |
B包一标段 | 猪肉 | 223370公斤 | 580.8万元 |
B包一标段 | 猪肉 | 125660公斤 | 326.7万元 |
B包一标段 | 猪肉 | 203130公斤 | 528万元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次采购经营(生产)范围内,并通过采购人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报名投标;
(1)法人单位上年度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5年度近三月内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最近三个月报名单位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花名册为准)的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还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是上述花名册内的人员)}
(4)由县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A包供应商须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生产厂家报名须提供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B包供应商还须提供屠宰机构的定点屠宰场资质及动物防疫许可证
注:以上报名资料开标时须提供1-5项加盖红章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须提供2-5项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8月26日 09时00分 - 2015年09月14日 16时00分
2.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6日 11时00分
八、投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九、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6日 11时00分
十、开标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龙泉路15号)
十一、收款单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顺分行
银行账号:132019539070(保证金账号)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
地址:镇宁县内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851-3622466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向林
联系电话:0851-33526998
传真:0851-33523228
邮箱:AS_ZXZB@yahoo.com.cn
安顺中兴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