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头一中学生公寓楼维修、厕所维修、小广场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五头一中学生公寓楼维修、厕所维修、小广场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5】038号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五头一中学生公寓楼维修、厕所维修、小广场硬化工程进行招标,该项目已经政府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五头一中学生公寓楼维修、厕所维修、小广场硬化工程
2、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5】038号
3、建筑规模:五头一中学生公寓楼维修,建筑面积约3417.5㎡,高约
4、建设地点:五头一中校内
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工 期:60日历天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总投资:约7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贰级资质;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
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500元,图纸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3、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五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 话:15036733719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A室
联 系 人:
传 真:0379-64791211
电 话:0379-64791211转811 0379-69965997转811
邮 箱:lyzx70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