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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司法局2014年下半年度及2015年上半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6 09: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社旗县司法局2014年下半年度及2015年上半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采购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采购,招标人为社旗县司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社旗县司法局2014年下半年度及2015年上半年度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业务装备计划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SQGGZYJY--ZC--2015--147
三、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业务信息处理设备(台式计算机、一体化速印机、便携式计算机);业务音像设备(照相机、监控设备);业务通讯网络设备(传真机、社区矫正管理系统、LED电子显示屏);教育培训电气化设备(壁挂式空气调节器、柜式空气调节器);具体参数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四、标段划分:
一标段:信息设备类及教育培训电气化设备类......(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具备的条件:
5.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5.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设备和技术能力;
5.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  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9月1日);
5.5一标段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出具(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照相机、一体化速印机、硬盘录像机、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生产厂家或分公司办事处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5.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
6.2地点: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报名时投标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出具(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照相机、一体化速印机、硬盘录像机、社区矫正管理系统)生产厂家或分公司办事处或区域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注: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开具证明留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6.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至:
名  称: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社旗县城区支行
帐  号:9410 0701 0000 4566 77
6.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15日上午10时整,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社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社旗县司法局
联系人:赵晓 
电话:0377-67921409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323775598
 社旗县司法局
                                            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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