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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大厂乡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节能灶)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6 09: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经梁河县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受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委托,现就梁河县大厂乡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节能灶)采购,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欢迎国内具有合法有效经营资格且有供货及合同履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招标编号:LHCG2015-023
(二)项目控制价:738400.00元
(三)采购项目及内容:
1.采购项目:梁河县大厂乡扶贫开发整乡推进项目(节能灶)采购。
2.采购内容:节能灶1846台。(具体规格要求详见第三章 采购项目要求)
(四)项目完成时间:2015年9月30日前。
(五)付款方式:供货完成,采购方验收合格发给农户并报账后付给供货方80%货款余下20%为质量保证金,满1年后产品没有质量问题付款。
(六)验收:组织相关技术部门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供货及完成项目能力的厂【商】家。
(二)具有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三)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两年(2013年、2014年)经审计过的年度财务报表及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标人在德宏州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以提供协议或合同为准)。
(五)在我州政府集中采购货物的价格不能高于同品牌货物本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一经举报查实未遵从上述条款,超过本地货物均价的取消中标资格。
(六)投标人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1,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业务室(遮岛镇滨河路便民服务大楼一楼)。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
1、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我中心对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具备投标资格不进行审核,以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15日下午15:00时以前;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15日下午15:00时;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9月15日下午15:00时,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便民服务大楼附楼一楼)。
六、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一)相关费用:本招标项目不收取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
(二)投标单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元)。投标保证金请于开标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农行梁河县支行振兴路分理处
账号:24-132601040005056
财务室联系电话:0692-6168266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德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梁河县大厂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杨先生   0692-6955010
招标代理机构: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先生   0692-6168133
 
 
                                                     梁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8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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