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孔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监测信息系统项目公告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南雄市孔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的委托,拟对监测信息系统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NX2015XJ054
二、采购项目名称:监测信息系统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内容:¥180,000.00元
项 目 名 称 | 主要技术参数或需求 | 采购数量 |
监测信息系统项目 | 1项 |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有效续存并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3、具备湿地资源监测、环境监测科学技术以及相关软件开发设计能力的公司企业;
4、从事过环境监测、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本底调查、湿地保护与恢复研究的公司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日到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齐以下资料(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的,恕不接受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本项目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副本审核后退回)。因故不能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前来购买标书的,必须将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原件发至我中心邮箱nxzfcgzx@163.com,并注明所报名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法人代表身份证正负面复印件,若委托他人前来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提供投标单位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被委托人都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才具有报名资格。(投标单位如需向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的,请登陆南雄市人民检察院网站“检务公开”栏目【http://www.gdnx.gov.cn/website/deptwebsite/0899/Index.jsp】下载最新的查询表格,查询的具体要求和时限等事项已变更,若有疑问请咨询:0751-3936124)。
注:报价文件中亦须包含所有购买标书时提交的资料。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做入报价文件正本内。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9月8日15:00时(注14: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评标地点:南雄市财政局三楼招标会议室
八、联系方法
(一)采购代理机构: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1-3818362 传真:0751-3818361
联系地址:南雄市雄中路财政局一楼 邮编:512400
(二) 采购人:南雄市孔江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联系人:徐小姐 联系电话:0751-3871270
南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