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关于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舟山市行政中心食堂改造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受舟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舟山市行政中心食堂改造太阳能热水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SJY-2-2015-ZFCG-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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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销商报名时必须出具规定的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在舟山本地有售后服务机构,该机构主营业务范围必须以太阳能为主。
4、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注册资金须100万以上,该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必须以太阳能为主。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按规定从采购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舟山市普陀区勾山华宇路8号华宇大厦1101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三楼,新城翁山路530号)建银窗口
九.开标地点:舟山市招投标中心(市行政中心北大楼三楼,新城翁山路530号)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500元
交付方式:电汇、转账等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墩头分理
银行账号:120602161920001026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业绩证明复印件
4、生产企业必须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及太阳能热水器3C认证
5、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备查,未带齐上述资料将不予购买采购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舟山建银工程造价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联系人:竺波迪
传真:0580-2793131
业务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80-2282591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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