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15-ZS112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厦门市湖滨中路518号,0592-5108068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361004) 单位电话:0592-2202255、2207755(总机) 单位传真:0592-2212277、2231155 |
采购项目名称: |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 |
来源: | 市级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 |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平台,采购预算:80万元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资格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 1.2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扫描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书、纳税证明及社保缴交证明等)扫描件; 1.3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开业不足3年的,自开业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开始前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查询。若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
采购文件售价: | 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 开标时间: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厅7(C406)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592-2286028;电子邮箱:252684101@qq.com。 |
其他: | 标书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费用-----收款人: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帐号:12 9470 1001 0001 0257;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厦门莲花支行;相关事项联系人:连小姐/0592-2207755 2202255;到帐咨询联系人:蔡小姐/0592-2297867;------ 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帐号:4100020038000000922;开户行:厦门工行鹭江支行;相关事项联系人:李先生/0592-2286028;到帐咨询联系人:蔡小姐/0592-2297867。 友情提示: (1)会员注册详见厦门招投标网-重要通知-《关于开通网上招投标相关事宜的通知(新)》 (2)网上购标详见厦门招投标网-下载中心-《厦门招投标网操作手册(网上售标)》 (3)请各供应商务必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上网点击相关费用缴交,并将相关费用交至收款单位账户。否则供应商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不具备投标资格。 (4)友情提醒:本项目全程采用网上招标、投标方式进行采购,请各投标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网上注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文件。 (5)请供应商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时,必须提供准确的电子邮箱、传真以及联系方式,电子网络系统将会自动发送相关信息,供应商收到相关信息后请回复确认。 |
采购补充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