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上村佳苑”安置房用电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三门峡市“上村佳苑”安置房用电工程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三门峡市湖滨区城市住宅开发公司的委托,现对三门峡市“上村佳苑”安置房用电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LHSSG2015-049
二、工程概况:
1、本工程安装800KVA景观箱式变压器3台(干变);电缆分支箱1台;高压计量真空一体机1台;避雷器2组;隔离开关2组;组立电杆2根;敷设YJLV
2、项目名称:三门峡市“上村佳苑”安置房施工用电工程项目施工
3、建设地点:地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西临大岭路,南临建工路,北接北环路。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类电力许可证的企业;
3.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建造师资格;
4.2012年以来类似工程业绩;
5、本地投标企业需持有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开具地点:湖滨区检查院518室),外地、市企业须提交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证明(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委托人);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证件和资料
报名时必须带以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执业资质证书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4、
5、投标企业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6、资格审查表原件(填写并盖章)三份;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肆套。开标时审查上述证件和材料原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三门峡市文明路与六峰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楼405室(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至以下账户(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更换正式财务收据(此收据为提交和退保证金的唯一有效凭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换取保证金收据的投标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单 位: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郑州经三南路支行
账 号:4110 6190 0018 1503 05923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湖滨区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三门峡市湖滨区招标办
联系人(电话):0398-2958508
招标人:三门峡市湖滨区城市住宅开发公司
联 系 人(电话):157164503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门峡市文明路与六峰路交叉口东北角综合楼405室
联 系 人(电话):张先生(18039987361)
电子邮箱: smxlh369@163.com
三门峡市湖滨区城市住宅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