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2014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08-25 18: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卢氏县2014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由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三国土资(2014)63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三公资建[2015]152号
2、招标内容:对项目区内的工程施工全程监理
3、建设地点:东明镇、范里镇、五里川镇、官道口镇、瓦窑沟乡、沙河乡六个乡镇。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1年保修期限
5、项目资金情况:项目概算约5690159.94元,县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
2、财务要求: 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具有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1) 企业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在河南省内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现象;
(2)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犯罪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项目总监);
(3) 近三年没有被法院、建设、交通、水利部门以及省国土厅通报批评或列入黑名单的;
(4) 截止投标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的和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报名资料的提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犯罪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项目总监);
以上所要求文件原件供查验,所有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留两套备案。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未装订成册,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8: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28号电子城西侧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六、投标保证金
金 额: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电汇或网银形式递交,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应于2015年9月1日17:3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应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未到账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递交账户:本地企业汇入建行经贸区支行,外地企业汇入建行三门峡经贸区支行
递交账号:4100 1504 7100 5020 7795-0002
(交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投标人应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处换取收据)
七、招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24日下午15: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五街坊9号
联 系 人:杜先生、苏先生
联系电话:13603407086 0398-7188118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工商联大厦B座507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8-2351288 18539996175
2015年8月25日
卢氏县2014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已由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三国土资(2014)63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国土资源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三公资建[2015]152号
2、招标内容:对项目区内的工程施工全程监理
3、建设地点:东明镇、范里镇、五里川镇、官道口镇、瓦窑沟乡、沙河乡六个乡镇。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1年保修期限
5、项目资金情况:项目概算约5690159.94元,县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养老保险证明;
2、财务要求: 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具有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
(1) 企业近三年(2012年1月1日起)在河南省内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没有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的现象;
(2) 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犯罪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项目总监);
(3) 近三年没有被法院、建设、交通、水利部门以及省国土厅通报批评或列入黑名单的;
(4) 截止投标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通报批评正在整改中的和信用等级被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评定为B级及以下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报名资料的提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犯罪贿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人、项目总监);
以上所要求文件原件供查验,所有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留两套备案。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未装订成册,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9月1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8: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28号电子城西侧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六、投标保证金
金 额:1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电汇或网银形式递交,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应于2015年9月1日17:3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应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未到账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递交账户:本地企业汇入建行经贸区支行,外地企业汇入建行三门峡经贸区支行
递交账号:4100 1504 7100 5020 7795-0002
(交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简称,投标人应到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处换取收据)
七、招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24日下午15: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三门峡市卢氏县城关镇解放路五街坊9号
联 系 人:杜先生、苏先生
联系电话:13603407086 0398-7188118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三门峡市五原路西段工商联大厦B座507室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98-2351288 18539996175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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