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阳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己由河南省财政厅以豫财发〔2015〕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宜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宜阳县2015年农业综合开发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2、招标编号:宜工交[2015]85号
3、建设地点:宜阳县韩城镇福昌、仁厚、阁北三个村境内
4、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7000亩
5、计划工期: 一至十三标段工期均为120日历天;十四至十五标段供货期为20日历天;十六标监理期限为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2016年3月30日。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6个标段
一标:提灌站1座、新井19眼,浅井,XJ01-XJ19、修复井13眼,GJ01-GJ13;
二标:新井8眼,中深井,XJ20-XJ27;
三标:新井8眼,中深井,XJ28-XJ35;
四标:新井8眼,中深井,XJ36-XJ43;
五标:10KV高压线路2.56公里(单线长),地埋线11.14公里(单线长);
六标:衬砌40*40斗农渠5123米,安装灌溉闸口129个,新建生产桥57座,过路桥8座,排洪桥3座;
七标:衬砌40*40斗农渠5019米,安装灌溉闸口125个,新建生产桥65座,过路桥14座,小型排洪桥1座,福昌仁厚村交界排洪桥涵1座;
八标:衬砌40*40斗农渠7317米,安装灌溉闸口183个,新建生产桥93座,过路桥13座;
九标:衬砌50*50斗农渠4041米,安装灌溉闸口103个,新建生产桥43座,过路桥13座,小型排洪桥1座;
十标:埋设地埋管道18公里;
十一标:改良土壤500亩,植树8000株;
十二标:C20砼路面2100米(郑卢公路以南仁厚河以西DL-01路),郑卢公路以南项目区内素土路11218米;
十三标:C20砼路面1750米(郑卢公路以南仁厚河以东DL-01路),郑卢公路以北项目区泥结石路2800米,素土路7132米;
十四标:采购潜水泵250QJ50-40计20台;潜水泵200QJ32-144计26台;
十五标:采购S11-M型变压器10台,变压器远程控制箱10台,配电柜10台;
十六标: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第一至四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凿井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1.2第五标段应具备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1.3第六至第十三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第十二和第十三标段投标人也可是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
1.4第十四标段、十五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为所采购货物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5十六标段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相关专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施工标投标人在符合资格要求的前提下,可就一标至十三标中任意七个标段同时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二个标段(中标顺序为标段划分顺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5年8月25日至2015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第一标段至第十三标段投标单位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十四标段、十五标段投标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第十六标段投标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验原件且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8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17日上午9:30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宜阳县城北区政务大厦七楼721室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 话:0379-68882330 13373774903
招标代理: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丽新路与辽宁路交叉口往西100米世纪华阳52号楼1306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传 真:0379-65181567
电 话:0379-65181567 1583799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