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地质矿产局河南省永城市芒山镇地热资源调查评价、河南省永城市芒山饮用天然矿泉水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5】110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永城市芒山镇地热资源调查评价、河南省永城市芒山饮用天然矿泉水评价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永城市地质矿产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永城市芒山镇地热资源调查评价、河南省永城市芒山饮用天然矿泉水评价项目;
2.2建设地点:永城市芒山镇;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 期:2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河南省永城市芒山镇地热资源调查评价、河南省永城市芒山饮用天然矿泉水评价;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含水文地质勘察)甲级或综合类甲级(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
3.3企业具有2012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3.4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7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请投标人于2015年 8 月 25日至2015年 8月 3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农业路政七街东北角省汇中心A座27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1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2、 企业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类似业绩、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地质矿产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9370014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先生、张先生
电 话:0371-60933926 15639097216